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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yj-/2022-0916001 公文目录:城乡规划 发文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6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镇南院子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6日

《南华镇南院子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前公示



《南华镇南院子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南华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员初审,项目符合《南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现对该项目进行审查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项目名称:南华县镇南院子修建性详细规划

项目地点:位于南华县城东北部,市民广场东侧,华强路南侧,海埂路西侧,宝华路北侧。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

申报类别:规划设计审查

建设单位:南华海烨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昆明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等级:城市规划编制乙级

公示类别:审查前公示

公示方式:南华县政务网、县自然资源局公示大厅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6至2022年9月22日

公示组织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8—7225055 传真:0878-7225060

项目简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南华县镇南院子项目位于县城东北部,紧邻市民广场和南华县政府,北侧与两旗海湿地公园隔路相对,是我县城市景观风貌展示和品质住宅形象体现的窗口,项目规划合理利用场地高差,分台布置建筑,本着“生态、宜居、绿色”的原则,尊重环境,利用环境,打造环境从而形成具有特色的生活社区,使居民乐居其中。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紧扣南华主体文化和民族特色,最大限度的体现项目本身历史文脉的底蕴,结合现代生态学、美学和场所的精神特征为出发点,采用“共生”的设计理念,回归自然的同时,依托自然,借景造景,打造集 休闲、商业、居住为一体的生态居住新标杆。项目对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南华,提升城市品位,展现城市形象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项目住宅地块总用地面积79.76亩,总建筑面积95985.77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82407.69平方米,架空层面积13578.08平方米),总户数554户。商业地块总用地面积21.49亩,总建筑面积18945.96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6234.64平方米,架空层面积2711.32平方米)。

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

南华项目(住宅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

面积

单位

备注

净用地总面积

53175.00

79.76 亩

总建筑面积

95985.77

其中(含)

地上建筑面积(计容)

82407.69

其中(含)

住宅建筑面积

82407.69

其中

高层住宅

70936.01

低层住宅

11471.68

不计容架空层配套用房建筑面积(架空层)

1088.44

分项详见附表

其中

公共厕所

102.47

物管用房

256.97

门房(含快递物流用房)

118.78

室外健身活动场地

427.36

文化活动用房(含业主委员会用房)

253.38

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站

356.84

垃圾收集设施

/

夹层建筑面积(不计容)

4802.96

架空层停车库建筑面积(不计容)

7686.68

其中(含)

架空层

7686.68

非机动车库

/

按0.3㎡/100㎡地上建筑面积配置

满足规设要求

机动车数

824

按1.0车位/100㎡,地上建筑面积,充电桩车位按配建总车位的10%增设。

满足规设要求

其中(含)

地上车位

498

架空层车位

326

≤30%机械车位

满足规设要求

总户数

554

总人数

1994.4

每户3.6人

绿地率

30.05%

%

规设条件:≥30%

满足规设要求

绿地面积

15980.47

建筑密度

24.96%

%

规设条件:≤30%

满足规设要求

建筑占地面积

13270.62

容积率

1.55

规设条件:1.0≤R≤2.2

满足规设要求

南华项目(商业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

面积

单位

备注

净用地总面积

14326.73

79.76 亩

总建筑面积

18945.96

其中(含)

地上建筑面积(计容)

16234.64

其中(含)

酒店

8350.83

综合楼

1788.90

办公

4834.78

酒店客房

1260.13

垃圾收集设施

/

夹层建筑面积(不计容)

136.00

架空层停车库建筑面积(不计容)

2575.32

其中(含)

架空层

2575.32

非机动车库

0

按0.3㎡/100㎡地上建筑面积配置

满足规设要求

机动车数

162

按1.0车位/100㎡,地上建筑面积。

满足规设要求

其中(含)

普通车位

108

架空层车位

54

≤30%机械车位

满足规设要求

绿地率

30.05%

%

规设条件:≥30%

满足规设要求

绿地面积

4305.37

建筑密度

34.22%

%

规设条件:≤35%

满足规设要求

建筑占地面积

4902.24

容积率

1.13

规设条件:R≤4.5

满足规设要求

规划设计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楚政通〔2003〕70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通〔2009〕33号)、《南华县城市总规划修改(2017-2035)》。

附图:规划平面总图、鸟瞰图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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