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龙川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南华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二十次全体会议初审通过行政性审查,项目符合《南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现对该项目进行州级审查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项目名称:南华县龙川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项目地点:项目用地位于南华县城东部,龙川大道与龙城大道东北侧
用地性质:幼儿园用地
申报类别:规划设计审查
建设单位: 南华县龙川中心学校
设计单位:恒艺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等级:城乡规划乙级
公示类别:审查前公示
公示方式:南华县政务网、县自然资源局公示大厅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
公示组织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8—7225055 传真:0878-7225060
项目简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城东部,龙川大道与龙城大道东北侧,项目用地面积866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38.8平方米,本项目为新建幼儿园项目,共有建筑物4栋,分别为教学综合楼、综合楼、值班室、消防水池水泵房。为扩大南华县优质教育资源,缓解城区学龄前教育资源紧缺矛盾,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决定实施本项目。
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设计指标 |
备注 |
01 |
规划总用地面积 |
8667.00 |
||
02 |
建筑占地面积 |
2353.47 |
||
03 |
总建筑面积 |
7038.80 |
||
04 |
计入容积率面积 |
6759.62 |
||
05 |
绿化用地面积 |
3059.00 |
||
06 |
建筑密度 |
27.15% |
<35% |
满足控规要求 |
07 |
容积率 |
0.78 |
0.5-1.2 |
满足控规要求 |
08 |
绿地率 |
35.29% |
>30% |
满足控规要求 |
09 |
机动车停车位 |
15 |
2个/百师生 |
满足控规要求 |
10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30 |
5个/百师生 |
满足控规要求 |
11 |
接送场地 |
235.62 |
50㎡/百师生 |
满足控规要求 |
项目规划设计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楚政通〔2003〕70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通〔2009〕33号)、《南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
附图:区位图、规划平面图、鸟瞰图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