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要求,南华县自然资源局拟对南华县2024-G-8-18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块核定规划条件,该规划条件依据南华县2024-G-8-181号地块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和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部分项目地块控制指标规划图则的批复(南政复〔2024〕114号)进行核定,现对该规划条件进行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公示名称:南华县2024-G-8-181号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方式:南华县政务网、县自然资源局公示大厅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9日
公示组织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8—7225055 传真:0878-7225060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地块位于南华县龙川镇老高坝工业园区。拟用地面积113958平方米,拟核定规划条件主要指标:容积率大于1小于1.5,建筑密度(系数)大于40%,绿地率小于20%,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3米。
附件:楚雄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5323242024-0003号)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