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与龙坪北路交叉口东北60米,南华县公务中心大楼西侧(新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罗兆红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沙桥镇石桥河村民委员会石桥河一组 |
宗地面积:160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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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301.95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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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段绍明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白依村民委员会上屯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150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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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345.7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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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陆启全 徐翠芳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沙桥镇沙桥村民委员会东街一组 |
宗地面积:170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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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249.78 |
住宅 |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