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南徐集用(2001)字第3029号 |
刘瑞功(原名段在祥)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镇镜村民委员会上王何村民小组 |
遗失补办 |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