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地块十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经南华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查通过。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现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项目名称:南华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地块十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项目地点:地块位于南华县城东部,南邻G320(楚南大道)、北邻广大铁路。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设计单位:云南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等级:乙级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方式:南华县政务网、县自然资源局公示大厅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
公示组织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8—7225055 传真:0878-7225060
地块控制指标:地块位于南华县城东部,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地块面积11119㎡,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20%,机动车位:0.5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
项目规划设计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楚政通〔2003〕70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通〔2009〕33号)。
附图:区位图、分图图则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