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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yj-/2025-0124003 公文目录:不动产登记 发文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24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09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4日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0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与龙坪北路交叉口东北60米,南华县公务中心大楼西侧。

联系方式:0878-7226769。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金朝全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南华县龙川镇平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河边居民一组

南龙集用(2002)字第J0813042号及地上房屋

金东存、金正忠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