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土地复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土地复垦情况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根据《2025年度南华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土地复垦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法规为依据,按照服务零距离、监管不扰民的要求,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大的“放”和更优的“服”,通过开展土地复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使土地复垦责任主体更好地履行复垦义务。
二、检查对象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在本县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企业,抽查检查不少于1户。
三、检查内容
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日常监管情况;
2.被抽取项目的申请材料、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土地复垦年度报告、土地复垦资金缴存与使用管理等情况;
3.土地复垦实施与验收以及复垦后土地利用成效情况。
四、检查人员
抽查检查由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负责,执法大队配合。
五、时间安排
2025年7月1日至10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一)抽查工作组应当在行政执法检查前5个工作日,向检查对象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检查完成后,填写检查记录表,形成“双随机”抽查结果。
(二)抽查工作组按照检查内容联合开展检查,检查人员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土地复垦单位汇报、检查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当面予以指出,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应当当场将相关证据(照片、笔录、截屏等)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固定下来。检查完成后,填写检查记录表。
(三)抽查工作组及其工作人员在抽查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依法实行“双随机”抽查,不得妨碍被抽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抽查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抽查对象派车接送,不得接受抽查对象安排用餐或馈赠礼品。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