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3号),结合本县实际,拟定《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开,诚向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5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
二、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和建议:
(一)传真发送至0878-7221627,请在首页注明“意见建议”字样。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gjswzjnhxswj@126.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意见建议”字样。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润翠、许航,0878-7221570。
三、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南华县税务局将认真研究,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1.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公众调查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