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4日大年初三,一位热心村民何某某来到南华县公安局五顶山派出所声称:自己在路边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鸟类,不知怎么办,请求派出所处理。
民警对何某某对野生动物的救助行为表示感谢。经过民警仔细辨认和检查,这只疑似‘老鹰’的鸟真名为隼,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其翅膀受伤,失去了飞行能力。民警随即用药给这只隼的伤口进行了处理,适当用肉食投喂。
据何某某所述,其是通过此前民警的宣传讲解,对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有了一定了解,于是将这只受伤的野生隼带到派出所请求救援。
目前,这只受伤的隼暂时“留宿”派出所,由民警悉心照顾,待其康复后将放归大自然。
警方呼吁:爱护野生动物、建设美好家园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希望大家关心野生动物,热爱野生动物,积极投身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若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请与警方联系,以便让它们得到及时的专业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