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序引导企业退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开展煤矿整治重组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实施关闭退出煤矿矿井7对,关闭淘汰和化解煤炭产能65万吨/年,2020年整合重组关闭矿井2对,化解煤炭产能45万吨/年。全县煤矿数量减少到3对,煤矿整治重组取得实效,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有效化解产能。2014年起,全县生产煤矿和完成转型升级煤矿严格按照每年267个工作日确定煤矿生产能力,到2020年实现减量生产65万吨/年左右;三是实施转型升级。根据煤矿申请,继续实施转型升级3对,吕合煤业长坡煤矿取得90万吨/年开工备案,野猪塘煤矿塘箐井30万吨/年开工备案正在办理,一街煤矿30万吨/年正开展整合煤矿资源论证和产能置换工作,转型升级确定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四是妥善安置员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州财政奖补资金,妥善安置产能退出煤矿职工180人,采取转岗分流180人。同时,县级财政按照省级要求配套奖补资金,用于职工安置和企业负债化解。(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何丕芬 夏瑞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