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华县公安局龙川派出所接到群众吴先生报称,其价值3000余元的共享充电宝设备遗忘在共享单车上不见了,请公安机关处理。
经了解,吴先生为某共享充电宝公司销售工作人员, 5月11日,吴先生到南华县龙川镇龙城大道的商铺做共享充电宝设备推广,匆忙中将一台价值3000余元共享充电宝设备遗忘在共享单车上后离开,事后返回寻找时发现共享充电宝设备不见了,焦急万分的吴先生立即报了警。接报后,龙川派出所值班民警调取现场周围监控查看,发现共享充电宝设备被一名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捡走。发现该情况后,民警立即到现场走访。此时,环卫工人朱女士主动找民警说明自己捡到一个共享充电宝设备的情况。后经吴先生确认,该共享充电宝设备系自己遗失的。
看到失而复得的设备,吴先生向朱女士及民警再三表示感谢。同时,称赞派出所仅用一个小时帮其找回失物,挽回经济损失,高度赞扬了龙川派出所民警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民警温馨提示:出门在外一定要谨慎小心,看管好贵重物品,切莫粗心大意,以免造成财物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