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7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2021年县安委会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第4次(扩大)会议暨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视频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任务,部署迎接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纪菊丽主持,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如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充分认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各项工作,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打好防风险除隐患攻坚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扛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严峻形势,强化行业监管,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各个层级和岗位具体负责的安全责任制,真正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处工作,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乡镇各部门要逐级压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责任。在安全生产方面,要继续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三个必须”和《南华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南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等责任制规定,严格督促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在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方面,重点要坚持分级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厘清部门责任范围、内容和保障措施,杜绝缺位、越位和不到位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更高的标准和更有力的举措,加快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安委会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县内重点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中心负责人和村委会(社区)主任在各分会场参会。会议通报了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19家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作了汇报发言。
(南华县应急管理局 李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