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财务决算公开


日期:2021年10月21日   作者:周启林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400432701000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华县林业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南华县林业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职责。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及荒漠化。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抓好核桃基地建设。结合全县实际种植核桃基地面积达到县政府的目标,计划整合项目,新增核桃种植面积。

(2)积极推进和实施好二期天保工程项目建设。认真组织乡镇实施,力争圆满完成省州下达我县的森林管护任务和公益林建设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县的森林覆盖率和林分质量,提高林下资源野生菌的产量和品质,提高林农收入,把我县打造成一个生态优良,山川秀美的野生菌王国。

(3)大力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力争新建新能源建设,组织农村能源技术员进村入户对农村能源用户开展技术服务。

(4)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完成州下达的2020年森林防火各项控制指标,力争在2020森林防火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5)开展好林业科技培训。计划在乡镇举办核桃栽培管理技术、野生菌保育促繁等技术培训班,切实把林业实用技术传送到林农手中,不断提高林农的科学经营管理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股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改革发展与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南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草原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股、科技与产业发展股、计划财务股、党委办公室(人事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其他事业单位7个: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营林工作站、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木材检查站、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林业科技推广站、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南华管护局、南华县生态公园管理所、南华县天子庙坡国有林场、南华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72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16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6.54万元,占总收入的98.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6.30万元,占总收入的1.37%。2020年年度总收入与2019年10,121.94万元对比增加2,040.90万元,增幅20.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2019年9,160.87万元对比增加2,835.67万元,增幅30.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相应项目增多。其他收入与2019年961.07 万元对比减少794.77 万元,减幅82.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相应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05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2.27万元,占总支出的13.05%;项目支出8,744.68万元,占总支出的86.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9年度9,751.46 万元对比增加305.49 万元,增幅3.13%。其中,基本支出与2019年度1,294.16 万元对比增加18.11万元,增幅1.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日常公用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与2019年度8,457.30 万元对比增加287.38 万元,增幅3.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支出大,相应项目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2.27万元。与2019年度1,294.16 万元对比增加18.11万元,增幅1.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日常公用经费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44.68万元。与2019年度8,457.30 万元对比增加287.38 万元,增幅3.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支出大,相应项目增多。

2020年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南财预〔2020〕356号建房安家费及丧葬抚恤费19.52万元;

2、南财预〔2020〕228号安家补助费0.80万元;

3、人社局拨入2020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35.34万元;

4、南财建〔2020〕3号2020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770.00万元;

5、南财建〔2020〕94号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70.00万元;

6、南财建〔2019〕34号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州级专项资金64.50万元;

7、南财预〔2020〕18号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违规调整问题整改资金500.00万元;

8、南财农〔2019〕71号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7.94万元;

9、南财建〔2020〕36号森林生态护林员项目408.00万元;

10、南财建〔2020〕64号护林员补助785.00万元;

11、南财农〔2019〕12号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134.38万元;

12、南财建〔2020〕4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279.30万元;

13、南财建〔2020〕67号南华县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资金30.00万元;

14、州林业局拨入2020年聘请护林员管护费12.00万元;

15、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项目经费60.00万元;

16、南财农〔2018〕83号路域桉树替换项目30.91万元;

17、南财建〔2019〕75号2019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100.00万元;

18、南财建〔2019〕77号2019年第四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25.00万元;

19、南财建〔2019〕80号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2.00万元;

20、南财建〔2020〕3号2020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813.76万元;

21、南财建〔2020〕55号陡坡地治理项目340.00万元;

22、南财预(2020)15号2020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7.70万元;

23、南财预〔2020〕2号2020年第一批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00万元

24、南财预〔2020〕151号县级防火资金70.00万元;

25、南财建〔2019〕35号森林资源培育专项中央基建投资3.00万元;

26、南财建〔2020〕32号高速公路绿化美化500.00万元;

27、南财建〔2020〕60号高速公路绿化美化项目470.00万元;

28、南财建〔2019〕81号2019年州级财政林业产业化专项资金12.00万元;

29、南财建〔2019〕45号2019年特殊林木培育基地等其他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0.00万元;

30、南财建〔2020〕93号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18.89万元;

31、南财建〔2020〕4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549.44万元

32、南财建〔2020〕88号2020年省级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797.79万元;

33、南财预〔2020〕469号野生动物饲养补偿38.57万元;

34、南财建〔2020〕58号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补偿资金0.56万元;

35、南财建〔2020〕63号州级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补偿资金11.54万元;

36、南财预〔2019〕581号2020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230.03万元

37、南财金〔2020〕10号2020年南华县森林火灾保险补贴补助资金7.00万元;

38、南财金〔2020〕1号2020年南华县森林火灾保险补贴补助资金37.50万元;

39、南财金〔2020〕12号南华县森林火灾保险补贴补助资金5.00万元;

40、南财建〔2020〕13号2020年州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3.00万元;

41、南财建〔2020〕16号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0.60万元;

42、南财建〔2020〕23号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33.63万元;

43、南财建〔2020〕25号第二批州级林草防火配套专项资金2.00万元;

44、南财预﹝2019﹞626号保护区拆除补助资金21.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68.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3%。与2019年度8,638.78 万元对比增加1,230.19 万元,增幅14.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支出大,相应项目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0.4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10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06%。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8.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5,760.8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7%。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14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8%,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56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主要用于长江生态恢复保护项目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1,20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7%,主要用于生态恢复保护项目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44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单位下拨给各乡镇、村委会的森林防火经费及护林员工资;

(5)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3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路域桉树替换种植采购项目;

(6)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作及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1,28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8%,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作、陡坡生态治理及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3,72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9%。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8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单位按规定发放职工绩效工资及奖金;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74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单位按规定发放职工绩效工资及奖金;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97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主要用于公益林建设项目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公益林、森林资料技术推广与转化;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公益林建设项目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1,34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5%,主要用于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资源管护及天保工程管护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动植物保护(项)5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湿地公园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3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陡坡治理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类)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项)4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83.6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5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其中:自然灾害防治(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5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5万元,支出决算为39.31万元,完成预算的33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53万元,完成预算的438.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67.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项目数量增加,车辆使用次数较多,接待费增多。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40.44万元减少1.13万元,下降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31.79万元减少0.25万元,下降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8.65万元减少0.87万元,下降10.1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一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单位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3万元,占80.22%;公务接待费支出7.78万元,占19.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森林防火、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7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7.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森林防火、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1万元,与2019年度23.06万元对比增加21.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日常公用经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8.06万元、电费支出0.50万元、差旅费支出4.9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92万元、劳务费3.99万元、工会经费9.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1万元、维修维护等费用0.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3,372.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02.55万元,固定资产369.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2019年1,394.64万元增加1,977.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比2019年480.43万元减少110.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03.1平方米,账面原值28.24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9项,账面原值49.2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

以上

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372.24

3002.55

369.69

190.99

39.05


139.65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400432701111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 附件: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11021110826509.xls

上一条:南华县供销社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下一条:南华县举行2021年第四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