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52号)文件要求。及时下发文件、经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请、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定、县级实地走访、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拟定南华县吉燃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南华县兴祥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2家合作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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