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南华县供销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分7章54条,是云南省第一部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专门性法规,依法明确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基本原则、化解主体及职责、化解途径、衔接联动、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事项,是为民服务的创新创造。

就下步如何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党组书记、主任刘国辉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强化《条例》的宣传教育,主动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要提高站位,在学习《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抓好供销系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三是要主动履职、尽心尽责,在系统内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采取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