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南华县金沙江(龙川江南华段)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工作,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楚雄州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规范南华县金沙江(龙川江南华段)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在南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南华县金沙江(龙川江南华段)流域禁捕水域,通过使用钓具、钓法获取钓获物的行为。
二、区域和时间管理
金沙江(龙川江南华段)流域,属长江十年禁渔水域,常年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三、执法监管
违反本通告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四、其他事项
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和时间,需以垂钓方式开展科研教学、调查监测、探捕的,须按《云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期间因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批。
本通告自202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