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积累,优化养老金结构,提高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广覆盖发展。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州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缴费档次政策,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不断保、多缴费,促进建立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长效机制,切实让城乡居民群众享受到新政策调整带来的实惠。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常态化调整机制的通知要求,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本着对全县参保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调整政策标准,积极做好宣传动员。
新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200元,共有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纳,调整后各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不变。以后按每间隔4年增幅100元调整,到2026年1月1日,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调整到300元,以后按照间隔年限依次调整。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随着缴费档次的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也作相应调整,现年满60周岁领保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113元,年满65周岁领保人员每人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基本养老金发放至死亡当月,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政府将给予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1296 元。未来,随着各级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调高,个人账户养老金不断增长,待遇水平将进一步提升。通过参保动员及按时兑现参保待遇,全县参保稳步增长,至8月中旬,全县共有14.2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有3.25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下步,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提高起缴点、增加缴费档次、落实缴费激励机制等方式,引导参保对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增加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参保人的待遇水平,确保参保缴费人员充分享受城乡居保政策红利切实让城乡居民群众享受到新政策带来的实惠。(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