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突出问题整治,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近日,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发文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了2起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招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及开标纪律的典型问题。
2起通报问题中,问题一是招标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在法定时限内答复投标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在线异议,在法定时限内,多部门跟踪提醒督促办理和书面发催办函(通知),但招标人仍然未进行异议答复,造成答复超时7天,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的2名副总召集人对违反规定的招标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约谈;问题二是招标人委派的代表在招标代理公司和见证服务人员多次提醒的情况下仍然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迟到7分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2起典型问题,均是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具有代表性,通过全县通报,对各个项目招标单位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具有教育警醒作用,进一步增强招标人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下一步,南华县将继续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通报力度,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