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手机不见了,你们能帮我找回来吗?”……
近日,南华县公安局龙川派出所接到群众张某的报警电话称自己的手机丢失了,且手机里有很多重要的资料,希望民警帮忙寻找。
民警到达现场后一边安抚张某,一边组织警力对张某到过的区域仔细询问、查找,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终于找到线索,张某的手机被一名路过的群众捡到,经民警联系后,群众及时将手机归还给张某。看到失而复得的手机,张某激动地对民警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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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拒不归还犯法吗?
捡到手机或其他贵重物品,如拒不归还,失主可以以对方不当得利为由,提供证据,根据丢失物品价值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财物,如数额较大,可能构成侵占罪,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捡到手机变现或“盗刷”钱财要承担什么责任?
拾得他人手机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其他手段将手机变成现金或是通过手机上微信或其他银行账号密码转账获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则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捡到手机归还时可以索要“酬金”吗?
在失主没有发布悬赏的情况下,捡到东西的人并没有权利索要“酬金”,但是如果在保存失物过程中产生诸如保管费、送还失物差旅费等费用,是可以要求失主支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