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南华县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学习从总体上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同时,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本次重点集中学习了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和第三章法人等,县统计局下次将继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会后加强自学,同时开展自学交流发言。
通过此次学习,南华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理解,增强了法治意识,感受到法治精神和法治力量,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了法治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有效推进法治南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