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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报告的通告


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作者:纪开华   来源:    点击:[]

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经营主体2024年年报公示工作已于202511日起全面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全县经营主体2024年度报告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主体

20241231日(含)前在我县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注: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二、年报时间

202511日至20256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

(一)网页填报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模块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端口进行填报。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合适的登录方式进行登录后,按提示填报信息并公示。

2.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报送并公示;二是通过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或市场主体智能化开办小程序报送。

(二)小程序填报

1.搜索微信小程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年度报告,选择云南,打开云南市场监管公众服务(移动版)年报界面,选择合适的登录方式登录后,按提示进行年报。

2.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通过云南省市场主体智能开办系统小程序报送:点击个体工商户年报,即可打开云南市场监管公众服务(移动版)年报界面,选择合适的登录方式登录后,按提示进行年报。

(三)现场填报

不会通过网页和小程序报送的经营主体,也可以携带证件和手机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现场填报。

四、报告内容

登录进入年报页面后,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选择预览并公示即可。

、法律后果

经营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送年报、公示其他信息及信用修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任何中介机构代理代办,请广大经营主体务必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二)南华县经营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咨询服务电话: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78—7211176

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窗口:0878-7212112

龙川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8—7221862

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8—7381038

雨露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8—7301099

五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8—7321388

一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8—7331009

罗武庄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7341216

红土坡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7351001

五顶山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7369099

马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8—7361083

兔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8—7371118

特此通告。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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