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设备,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公布一起近期查处的特种设备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2日,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南华县龙川镇老高坝工业园区某工厂厂区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工厂厂区有1台正在运行的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且还使用未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N1项目)的杨某某从事叉车操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安全。部分企业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的行为在我县时有发生,希望引以为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使用特种设备,确保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