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切实提升县城环境品质,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南华县城市管理“门前三包”红黑榜机制》。通过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奖惩机制,激励广大商户、单位积极主动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南华县县城建成区内所有临街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以下统称责任主体),以及其他承担城市管理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二、“门前三包”内容及标准
(一)包卫生。保持门前地面干净整洁,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污水、油污、渣土等各类垃圾杂物。每日定时清扫,确保责任区域内无卫生死角。负责清理门前墙体、门窗、卷帘门等设施上的乱贴乱画、乱涂乱写、乱拉乱挂等现象,保持立面整洁美观。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将垃圾扫入道路、下水道或随意倾倒在其他地方。
(二)包绿化。爱护门前绿化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损坏绿地,不得在树木上钉钉、拴绳挂物、晾晒衣物等。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良好的经营秩序,不得超出门店门窗、外墙摆卖商品、作业加工或堆放物料,严禁占道经营。不得在门前道路上私设地锁、栅栏等障碍物,确保道路畅通。
(四)“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街总长;纵向为建(构)筑物沿街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立面为建(构)筑物沿街外立面。
三、评定标准
(一)红榜评定标准。严格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责任区域内卫生、绿化、秩序状况良好,未出现任何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积极配合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主动参与城市环境整治活动,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得到周边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二)黑榜评定标准。未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存在严重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如地面脏污、垃圾较多、擅自占用绿地、严重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对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造成影响的。
四、评选程序
(一)日常巡查。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每周对2条街道的责任主体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情况进行巡查,及时记录发现的问题和亮点,并拍照、录像留存证据。
(二)初评。由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日常巡查信息采集情况,对照红黑榜评定标准,对责任主体进行初步评选,提出拟上榜的红榜和黑榜名单。
(三)审核。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股室对拟上榜名单进行审核,重点审查评选过程是否公正、程序是否合法、评定标准是否严格执行等。经审核通过后的名单,确定为最终的红黑榜上榜名单。
(四)发布。名单确定后通过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媒体公众号对红黑榜上榜名单进行发布,确保红黑榜信息能够广泛传播,引起社会关注。
五、奖惩措施
(一)红榜奖励。通过县内主流媒体对红榜责任主体进行宣传报道,展示其在“门前三包”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其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黑榜惩戒。一是公开曝光。在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媒体公众号等平台上,对列入黑榜的责任主体进行公开曝光,曝光内容包括责任主体名称、地址、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及时限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约谈告诫。公开曝光黑榜三次以下的,由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列入黑榜的责任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整改承诺书。三是联合执法。对公开曝光黑榜三次以上且情节严重的责任主体,由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违反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华县“门前三包”红黑榜机制工作专班,由南华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专班组组长,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分管副局长、相关股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专班负责统筹协调“门前三包”红黑榜机制的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门前三包”红黑榜机制的目的意义、评定标准、评选程序和奖惩措施等内容,提高公众对机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开展“门前三包”宣传进社区、进商户、进单位等活动,向广大责任主体详细讲解“门前三包”责任内容和要求,引导其自觉履行责任,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及时宣传报道红榜责任主体的先进事迹和黑榜责任主体的整改情况,发挥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七、附则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