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试行)》(楚医保〔2021〕35号)相关规定,南华县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20名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是指通过南华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公开选聘或定向选聘,自愿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进行义务监督的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监督员与县医保局不具有劳动关系,在聘期内无工作报酬,监督行为属于自愿、义务性质。
县医保局建立社会监督员库,对入库管理的社会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
一、选聘对象
社会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保群众及其他热心医疗保障事业相关人士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 年5月 1 日 至 5月1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不设置现场报名。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根据本公告规定采取单位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县医保局报名,报名材料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nhxybjjjjgg@163.com,联系人:李永学,联系电话:0878-7221859。邮件命名示例:如 “张三 + 报名社会监督员”。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报社会监督员《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信息采集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自荐须确保信息真实,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单位推荐须审核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核
县医保局在2026年 5月20 日前组织资格审核,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证件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选资格。
(五)人员公示
通过审核的拟选聘人员名单由县医保局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正式纳入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库。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推荐单位应诚信报名,对恶意报名、扰乱选聘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社会监督员入库后,不与县医保局建立劳务关系。
(三)举报问题线索经查属实的,按照《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附件:1.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2.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信息采集表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9 日
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试行)》(楚医保〔2021〕35号)相关规定,南华县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20名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是指通过南华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公开选聘或定向选聘,自愿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进行义务监督的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监督员与县医保局不具有劳动关系,在聘期内无工作报酬,监督行为属于自愿、义务性质。
县医保局建立社会监督员库,对入库管理的社会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
一、选聘对象
社会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保群众及其他热心医疗保障事业相关人士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 年5月 1 日 至 5月1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不设置现场报名。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根据本公告规定采取单位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县医保局报名,报名材料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nhxybjjjjgg@163.com,联系人:李永学,联系电话:0878-7221859。邮件命名示例:如 “张三 + 报名社会监督员”。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报社会监督员《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信息采集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自荐须确保信息真实,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单位推荐须审核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核
县医保局在2026年 5月20 日前组织资格审核,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证件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选资格。
(五)人员公示
通过审核的拟选聘人员名单由县医保局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正式纳入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库。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推荐单位应诚信报名,对恶意报名、扰乱选聘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社会监督员入库后,不与县医保局建立劳务关系。
(三)举报问题线索经查属实的,按照《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附件:1.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2.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信息采集表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9 日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试行)》(楚医保〔2021〕35号)相关规定,南华县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20名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是指通过南华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公开选聘或定向选聘,自愿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进行义务监督的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监督员与县医保局不具有劳动关系,在聘期内无工作报酬,监督行为属于自愿、义务性质。
县医保局建立社会监督员库,对入库管理的社会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
一、选聘对象
社会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保群众及其他热心医疗保障事业相关人士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 年5月 1 日 至 5月1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不设置现场报名。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根据本公告规定采取单位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县医保局报名,报名材料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nhxybjjjjgg@163.com,联系人:李永学,联系电话:0878-7221859。邮件命名示例:如 “张三 + 报名社会监督员”。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报社会监督员《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信息采集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自荐须确保信息真实,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单位推荐须审核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核
县医保局在2026年 5月20 日前组织资格审核,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证件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选资格。
(五)人员公示
通过审核的拟选聘人员名单由县医保局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正式纳入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库。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推荐单位应诚信报名,对恶意报名、扰乱选聘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社会监督员入库后,不与县医保局建立劳务关系。
(三)举报问题线索经查属实的,按照《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附件:1.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2.南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信息采集表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