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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暨县级总河长会议


日期:2018年10月16日   作者:县河长办 陈阳华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10月13日上午,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暨县级总河长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州级总河长、州委杨斌书记在我县礼社江干流及其支流开展巡查督导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着力解决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突出问题,以更有力的举措,着力解决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突出问题,确保我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见行动、见实效。县级总河长李云升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县级副总河长何文明,县级总督察杨梦婷,县级副总督察肖志、叶忠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一是要进一步改进巡河方式。要按照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的“四个到位”要求,认真开展巡河工作。巡河既要深入河道、水库、沟渠查看情况,又要深入流域范围内的企业、村庄及耕作区、林区,检查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查找污染来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点对点抓整改,紧盯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发现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整改落实。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要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深入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着力建设节水型社会。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统筹治理,各类建设项目要把保护水资源、水生态放在首位,做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努力实现人与自然、人与水生态和谐相处。要切实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对老厂河水库、龙山水库、兴隆坝水库和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评价,推进饮用水水源地附近村庄生活污染处置,严格治理工业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到2020年,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体系基本建立。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要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要继续保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强势推进的良好势头,扎实推进“七改三清”,健全并落实乡镇、村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制度,积极创造条件,提高污水、垃圾的规范处理能力,切实控制面源污染。要加快推进老高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县城污水管网完善等项目,提高城区污水收集率。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措施的研究和落实,有效防控畜禽粪便、农药、化肥污染;环保、水务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要强化治水先治岸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岸线管理保护和河库防洪管理,依法划定河库渠管理范围,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以各种名义侵占河库渠,以及非法采石、取土、采砂等违法行为,努力恢复河库渠行洪和水域岸线生态功能。要强化各类水体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对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监测不达标的区域开展综合治理,杜绝出现黑臭水体。要按照“水岸联动、截污治理、沟通水系、改善水质”的工作思路,加强河库渠整治和保洁,综合治理,着力改善水环境。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修复。水生态治理不能遍地开花,要集中发力。要以流域为单元,加强区域统筹,实行“一河(湖、库、渠)一策”,整合政策、资源、资金、项目,同步推进河湖岸治理、河道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确保治理一条、达标一条。要强化系统思维,把增绿与保水有机统一起来,持续巩固两旗海湿地公园、龙川江水生态治理工程等项目的效果,积极争取河道治理、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项目,以及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发展、生态建设项目,深入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工作,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加快龙川江、礼舍江沿线环境生态修复,做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要算好“用水账”,加强水量调度管理,确保合理的生态流量。六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要切实发挥各级河长、巡查员的作用,认真落实河库渠水域岸线巡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行为。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要认真执行联合执法制度,主动组织开展河库渠保护管理联合执法行动。在联合执法中,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服从领导、分工协作、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河库渠违法违规行为。县检察院要认真按照省、州要求,开展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促进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县河长办要大胆履职,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提出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对于单个部门难以纠正、制止、查处的涉河库渠违法活动,主责部门或牵头部门要主动提出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在第一时间受到查处。

会议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级河(湖)长要按照“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要求,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清水行动”“清四乱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开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县河长办要进一步加强督察,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清水行动”“清四乱行动”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严格督察、严肃责任追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清水行动”主要包括“清河、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河道采砂清理整治”等14项专项行动;“清四乱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清理乱占河道、清理非法采砂、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清理涉河涉库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各级河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工作要求,针对突出问题,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集中整治、一抓到底,确保抓出成效。县河长办及各乡镇要抓紧梳理出“四乱”突出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给县级河长和乡镇级河长;县、乡河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照问题清单牵头抓好整治,确保在明年5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县级总督察、副总督察要采取定期督察与不定期督察、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明督与暗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县级河长联系部门开展“清水行动”“清四乱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乡镇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按照“四级联动”工作要求,结合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爱心超市积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强化项目支撑,强化工作力量调配,扎实推进“清水行动”。当前,正值全县脱贫摘帽“百日冲刺”的关键时刻,大部分县、乡干部已下沉到基层一线,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进村入户时要加强防污治污宣传,落实“清水行动”各项措施,确保脱贫攻坚与河(湖)长制工作齐头并进。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楚雄州第2号、3号总河长令,听取了2018年我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向所有与会人员发放了县河长办编印的《南华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简明读本》60余册。

张志洪、杨芳亮、杨庆文、殷卫华、何文育、邬子龙、周海章、纪菊丽、李俊、王体智、张惊雷、彭元勇等县级河长出席会议,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级河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河长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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