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南华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南华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州的各项通知要求,积极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为顺利开展经济普查提供重要保障。
一是落实组织机构。根据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研究部署,于2018年4月27日制定下发了《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南政通〔2018〕14号)文件,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的南华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为全面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落实工作经费。南华县统计向县人民政府多次汇报争取,积极申请落实第四次工作经费,截至目前,南华县人民政府已将2018年度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纳入2018年度财政预算,并安排拨付了普查经费预算61.5万元。
三是落实办公室坐班人员。由于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成员单位当前各项重点工作及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人员紧缺,无法从相关成员单位长期抽调工作人员到县四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坐班。面对“四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坐班人员落实困难的情况,南华县统计局积极协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5名为期一年的临时工作人员到县四经普办坐班,负责经济普查及日常事务处理。
四是落实办公设备。为确保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南华县统计局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县乡四经普办公室的办公条件,目前,已为县四经普办购置电脑5台、打印机1台,并添置了档案柜、办公桌椅等相关用品;同时,为各乡镇四经普办配置了台式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8台,打印机1台,县、乡四经普办日常工作设备均得到了保障。
五是落实两员选调。为圆满完成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南华县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完成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工作。全县共选聘“两员”总计283人,其中普查指导员125人,普查员158人。普查指导员125人中,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有100人,占比80%;普查员158人中,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有99人,占比62.66%。(马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