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是解决受野生动物致害群众损失的惠民政策,也是保护野生动物野外种群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县今年以来,认真谋划,狠狐落实,充分发挥保险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既使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又使受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因灾致贫返贫的问题和困难。至12月底,我县境内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363起,全部属于农作物损失,核定赔偿金额248691元。其中,1至7月底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共计33起,损失金额共计23928元,已赔偿23928元。目前,所有案件已上报州林业局,损失赔偿工作正在进行中。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 许正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