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5日,县人民政府召开整改推进会议,态度坚决、思路清晰,坚决限期拆除长梁子村委会大沙坝违法建筑并恢复植被,县级相关部门向违法主体发出催告通知,限定于12月25日前限期自行拆除。违法主体未履行催告,按照县人民法院的裁定,县人民政府再次明确,由兔街镇人民政府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对违法建筑物进行了拆除。2018年12月18日,南华县公安局组织警力22人,前往兔街镇驻扎,配合拆除大沙埁违法建筑,2018年12月19日,开始对大沙坝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工作。截至2019年2月25日,拆除建筑物3793.94平方米,建筑垃圾全部清离自然保护区,土地耕作条件已经恢复,复垦面积13.28亩。目前我县正在加大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引导社区群众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生活所需的设施建设。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办 周爱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