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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三举措”统筹推进社保扶贫工作


日期:2019年06月03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及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决策部署,我局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及贫困退出巩固提升工作要求,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和责任担当,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工作作为社保扶贫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抓手,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动参保、按时领取养老金待遇。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年初来,南华县人社局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动员县、乡、村三级干部职工及挂包干部深入村(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和动员参保缴费,进村入户向贫困人口面对面宣传惠民政策,积极动员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自觉参保缴费。截止2019年4月底,全县6705户2712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2095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100%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是争取资金支持,加快落实贫困人员参保缴费代缴政策。按照省、州相关政策规定,在脱贫攻坚期间,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级财政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接到相关文件后,县人社局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会议通过,从 2019年起全县6872名符合代缴的各类人员的代缴资金687200元已纳入财政预算,今后按实际需求列入年度预算。

三是精准落实政策,确保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保证年满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领取养老金不落一人,县人社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核准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基本信息,查明未领取原因,从2018年12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至2019年4月,对年满60周岁因未按时缴足保费的1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从2018年12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至此,全县4046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100%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南华县人社局 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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