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要求,南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具体工作。在前期扎实工作基础上,9月19日成功规劝一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此名在逃人员鲁某某,为南华县沙桥辖区村民,于2019年5月7日因涉嫌诈骗被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接到鲁某某的追逃工作后,县公安局压实责任,及时组织警力多方工作,摸清鲁某某家庭成员关系及社会关系,认真开展追逃规劝,并由包文华副局长亲自带队赴昆明对鲁某某住所,对鲁某某家属和关系人认真宣讲法律、政策,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敦促家属联系在逃人员及时投案自首。
在多次努力下,鲁某某于2019年9月19日到南华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在逃人员已移交苏州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