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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日期:2019年09月02日   作者:南华县供销社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2002年,南华县供销社根据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发[2002]23号)文件精神,对供销社下属16个独立核算单位,其中:12个基层供销社、3个县级公司、1个社办加工厂实施了企业改制,在省、州供销社的指导帮助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深化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04年,除县级1户企业未进行改制外,其余15户企业已完成企业改制。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人员身份置换为重点、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是供销合作社企业改革的中心思想和任务目标,经过学习政策、宣传发动、清产核资、计算改革成本、资产评估、资产竞价等各阶段的工作,供销社下属企业职工全部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由原来的全民或集体身份转变为社会人、自然人,供销社企业职工通过处置社有资产的方式取得了经济补偿。由于企业重组未得到政策强有力的支持,供销社在处置人员和优质资产后一度处于网破、线断、工作停滞不前的状况。

2008年,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了供销社“二次创业”的号召,供销社实行了开放办社、大力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两社一会”建设,结合南华县供销社的实际情况,一是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由于在改革改制过程中人员被置换、优质资产被处置、社有资产容量少、规模小、资产分散难于整合;二是社有资产存在责权不清、报酬不明的情况,造成了供销社企业改革改制遗留许多历史问题;三是县级社有资产管理机构履职难,工作难于有效开展,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较为普遍和突出。

意见建议: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发11号、云发32号、楚发14号、南发8号文件,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在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力改革,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进一步发挥监事会在供销综合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2.踏实工作,认真履职一是要按照上级要求,突出监督工作的主责主业,特别是认真总结发现在加强社有资产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社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二是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章程要求,重点加强社有资产整合、资产重大投资、资产变更、并购重组、债务风险等的监督,切实做好风险防控、防范和化解存在的重大风险;三是要提高业务技能,要在干中学,学中干,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予以解决。

3.加大社有资产使用效率,确实解决供销社企业改革理历史遗留问题。结合南华县供销社的实际情况,重点是发挥好社有资产管理机构的作用,以整合社有资产资源为抓手,形成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的管理机制,要尊重历史、明确权责,妥善对人员、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处置。供销社综合改革,既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回顾,更是对现实规划和提升。我们要抓住机遇,积极工作,敢于担当,确实解决存在问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供销合作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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