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华县审计局对南华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刘勇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审计组认真领会并贯彻执行南华县2019年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审计的过程中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做到“表不漏账”、“账不漏证”、“证不漏据”,严守审计质量关,做到不遗、不漏,抵御审计风险,确保此次审计工作高效、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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