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长江经济带审计和长江经济带警示教育片、省环境保护督察、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5大督查指出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南华片区存在随意调整保护面积问题。依据《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云办发〔2018〕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生态环境问题云南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57号)关于“科学评估,恢复自然保护区面积;对不合理调整造成生态破坏的,限期进行整改,确保自然保护区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的整改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以极高的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安排部署,高位推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违规调整问题整改云台山风电场拆除及修复工作。县人民政府和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积极配合,相继编制了《云台山风电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云台山风电场项目生态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和《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影响评估报告》《华能云台山风电场整体拆建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台山风电场拆除技术方案》《云台山风电场资产评估报告》《云台山风电场设施拆除植被恢复方案》,2019年2月19日,全面停止了云台山风电场生产运营。2019年8月14日,省林业和草原局对《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影响评估报告》组织了评审,结论为不同意调整自然保护区,必须拆除云台山风电场设施,将原调出区域重新纳入自然保护区管理。2019年9月4日,州委、州人民政府召开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整改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强力推进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违规调整问题整改云台山风电场拆除及修复工作。2019年8月31日和9月5日县委、县人民政府相继召开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违规调整问题整改云台山风电场拆除及修复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和拆除工程启动会议,制定了我县《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违规调整问题整改云台山风电场拆除及修复实施方案》和工作责任清单,并将《华能云台山风电场整体拆建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台山风电场拆除技术方案》和《云台山风电场设施拆除植被恢复方案》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查。州县各部门严格按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工作落实,10月4日全面启动云台山风电场风机拆除工作。县人民政府与企业一道齐心协力,克难攻坚,经过100多个日夜的苦战,截至12月27日,共完成拆除风机66台,铁塔184个及架空线路,以及升压站全部设备设施工作;完成运输机舱66台、塔筒66套、叶片66套、轮毂66套和箱变66台;完成风机平台植被恢复66座及其它用地面积共764.53亩。12月11日已将《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论证报告》、《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拟调整区域综合考察报告》、《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后的总体规划》等论证材料已上报楚雄州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至2019年12月27日全面完成了中央和省5大督察指出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南华片区存在保护区面积调整问题整改工作。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
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 周爱琼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