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对于能够为邻的人是一种幸福,同时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而邻里不和则是非多。
近日,南华县公安局红土坡派出所倾力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口角争执引起的邻里关系纠纷。
罗某某与王某某家历代互为邻里,两家仅一墙之隔,2018年王某某家才搬迁至王红线路边。两家近年来因为山林界限问题一直存在矛盾,2019年在红土坡林业站及森林派出所的协调解决下,两家的山林地界得以划清。2019年11月12日上午08时许,罗某某与妻子起某某打算到自家山上喷打除草药,二人背着喷雾器到达王某某家背后,王某某以“防止农药飘到自家地界,影响自家家畜”为由,阻止罗某某夫妇到山上喷打除草药,并与罗某某夫妇发生了争执。争执过程中,王某某用脚踹了起某某的腹部,造成起某某腹部疼痛到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2381元。
日前,派出所就此事对罗某某家及王某某家进行调解处理。经民警的耐心疏导下,双方皆表示不想因为此事伤了彼此的和气,并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某承担起某某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一共4300元,起某某今后身体出现任何情况均与王某某无关,当事人双方不得在为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普法小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