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配齐配强监测队伍。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县委、县人民政府解决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10人。
二是强化业务技术能力。以外出参加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监测业务人员掌握《环境监测质量手册》等业务知识,切实提高监测水平,完成省州对我县监测站的能力验证和质量控制考核,并于2019年11月5日顺利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
三是按时完成监测任务。按照《2019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2019年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开展县域内地表水小天城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兴隆坝水库、龙山水库、老厂河水库、污水处理厂监测及南华县城区区域噪声监测和交通噪声监测,及时将监测数据报送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全年共完成地表水监测12次,饮用水监测4次,污水处理厂监测4次,南华县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2次;按要求开展环境执法监测,今年以来,对观音洞砂石厂、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进行监测,为污染防治、处理群众信访举报等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龙川江小天城水质自动监测站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监测数据正准备与省级联网;按要求开展完成南华县声功能区划(2019-2029)。
四是扎实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根据2019年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要求,按时填报南华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涉及的大气环境、污染源、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监测情况,按要求完成每季度数据录入及县域环境监测材料汇编装订,并认真完成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和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