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南华县境内的主要河流(湖库)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
2020年1月2日、2月3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龙川江小天城开展了2期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地表水加测电导率指标,共计25 项。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监测结果评价如下:
2020年1月龙川江小天城断面水质符合Ⅳ类标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地表水监测结果达到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020年2月龙川江小天城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地表水监测结果达到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监测情况
2020 年1月2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兴隆坝水库、龙山水库、老厂河水库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了一季度监测。
(二)监测点位
在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三)常规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三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共计监测63项,其中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叶绿素a和透明度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表三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由楚雄州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同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取水量。
(四)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一次。
(五)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
(六)评价结果
兴隆坝水库一季度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达到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龙山水库一季度实测水质符合Ⅰ类标准,水质状况优,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老厂河水库一季度实测水质符合Ⅰ类标准,水质状况优,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总氮单独评价:兴隆坝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标准,龙山水库水质符合Ⅱ类标准,老厂河水库水质符合Ⅳ类标准。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兴隆坝水库、龙山水库、老厂河水库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