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华县供销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学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
《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内容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保障与服务、法律责任等,明确提出了“将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
为切实做好深入学习宣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办公室及时将文件传达到各位领导、各股室,并通过县供销社微信群进行宣传学习,要求县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要下载学习宣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在学好、吃透方面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