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结转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2号),经2023年1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暨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3年2月7日以《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南农财〔2023〕1号),下达2022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7.0万元。该资金请列入“2130153·农田建设”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3.0万元列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05·委托业务费”和部门经济分类科目“50302·劳务费”;3.0万元列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和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列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6·设备购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3·专用设备购置”。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管护资金管理
此次下达农田建设管护资金用于2022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项目区乡镇(含村委会)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管护。其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工程设计使用期限内的工程及设备日常维修维护,必要的小型简易管护工具和运输监测设备购置等。农田建设管护经费不得用于购置车辆、车辆运行维护、行政事业人员工资、补贴等行政事业经费支出。
二、规范项目管护资金的使用
(一)管护资金分配依据。农田建设管护资金分配以2022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面积(包括高标准面积、高效节水面积)为依据。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谁核算”的原则,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把资金拨付审核关,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资金,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等任何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和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管护资金使用报账要求。此批下达的管护资金不拨付到乡镇,由相关乡镇提供报账资料后至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拨款。请各相关乡镇按下达资金额度和经济分类报账拨款。“设备购置费”是指管护工程设施购置的小型简易管护工具和运输监测设备购置等支出;“劳务费”是指管护工程设施中支付管护人员工资和工时费;“基础设施建设”是指支付管护工程设施中购买沙、石、水泥等建材物资款等。报销“设备购置费”和“基础设施建设”款项,要提供购置设备和购买建材统一销售发票、与供货方签订的合同、收款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收款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销“劳务费”款项,要提供报销“劳务费”统一发票、收款人银行账户信息、身份证复印件等;报账发票上必须有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经办人和乡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账资料齐备后由业务人员到县农业农村局报账拨款。
附件:南华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0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