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16号),共下达全县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资金)148.4万元,资金下达后,我局及时制订《南华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油菜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暨班子会议研究批准执行,该方案涉及兑付全县10个乡镇2023年种植油菜3.5877万亩补贴资金103.4万元。现将上级部门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指标(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油菜种植补贴项目资金)103.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款项请列入2023年“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为“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油菜种植补贴标准
南华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油菜种植补贴资金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流程和要求直补到户。补贴标准为28.8207元/亩。
二、油菜种植补贴标发放对象
油菜种植补贴标的发放对象为2023年承包耕地并实际种植油菜的农户。各乡镇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油菜种植补贴分配面积和资金详见《南华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油菜种植补贴项目资金指标分配表》。
三、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和规范兑付程序
(一)加强补贴资金监管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南华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油菜种植补贴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和兑付操作程序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全部足额兑付到农户。
(二)规范兑付程序
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操作程序和流程直补到户,及时全部足额发放兑付给农户,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各乡镇根据补贴金额、补贴方式和程序要求,按照云南省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平台兑付要求和程序,尽快完成补贴资金兑付的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根据县级下达补贴资金计划指标尽快测算本乡镇到户的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发放兑付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期为7日,接受群众监督。为按时完成兑付工作,请各乡镇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兑现公示证明(乡镇纪委盖章,可参照耕地地力补贴资金模式)、补贴资金拨款申请书(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盖章,可参照耕地地力补贴资金模式)、审核无误农户补贴信息数据交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县农业农村局收齐各乡镇资料后,通过零余额账户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支行,由该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吕开周,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钱嘉雄;传真电话:0878-7221802。
四、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根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强化补贴资金的绩效管理,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兑付工作。各乡镇要加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油菜种植补贴资金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建立健全各项台账,确保将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油菜种植补贴资金在村级公示时需拍摄图片资料,同时要做好油菜种植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中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兑付资料真实完整。
五、资金兑付工作完成时间要求
各乡镇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启动南华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油菜种植补贴项目资金兑付工作,确保到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补贴资金兑付。因补贴据数资料上报不及时,补贴农户信息不准确,延误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将按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南华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油菜种植补贴项目资金指标分配表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0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