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部门目录 >>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 南华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涉农领域 >> 正文
索  引  号:nhxncj-/2024-0530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著录日期:2024年05月30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2024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30日

南华县2024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200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4〕92号)等文件要求,分二次下达南华县2024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资金110万元,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200号)下达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

1.项目培训120人次(其中骨干培训5人)。培训人员除两期带队领导2人外,其余人员必须是项目规定的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县级股室站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标准每人3500元。小计42万元。

2.基地建设3个。每个补助8万元,小计24万元。

3.新型示范主体培育4个。每个3万元,小计12万元。

4.特聘农技员20名。每人0.36万元,7.2万元(每个乡镇1名农技员、1名动物防疫员)。

5.观摩推介培训费。11.5万元(其中:10乡镇各0.8万元,小计8万元;红土坡镇大旭宇村委会1.5万元,簪花村委会1.5万元,明么村委会0.5万元)。

6.其他费用3.3万元。(一)县级新品种新技术观摩、推介、培训费1.8万元;(二)项目资料打印、科技明白纸复印、布标、标牌等费用1.5万元。

二、《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4〕92号)下达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

1.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2个。一是南华县灵官乡村旅游发展专业合作社,扶持采购油菜种子和硼肥3万元;二是南华县红土坡镇先锋果蔬种植合作社,种植荷包豆,扶持购采复合肥0.44万元。小计资金3.44万元。

2.建设3个示范基地培训观摩和示范牌经费。(1)南华县臻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①制作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水稻繁种基地标牌1块0.4万元;②由农业农村局组织水稻新品种观摩推介活动65人,80元/人次,0.52万元。小计资金0.92万元。(2)南华县应平植保专业合作社。①制作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油菜基地标牌1块0.4万元。②培训观摩240人,80元/人次,1.92万元,其中:由农业农村局组织油菜观摩推介活动60人,0.48元,应平植保专业合作社负责培训180人,1.44万元。小计资金2.32万元。(3)南华县兔街镇兴农农业专业合作社。①制作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茶叶基地标牌1块0.4万元;②由兔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组织茶叶观摩推介培训活动240人,80元/人次,1.92万元,其中:种植培训1场60人由兔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组织培训,0.48万元;兔街镇兴农农业专业合作社共培训180人1.44万元,制茶工艺培训2期120人,茶叶绿色高产高效栽培1期60人。小计资金2.32万元。3个示范基地培训观摩和示范牌经费小计5.56万元。

3.观摩推介培训费。雨露乡铅厂村委会培训观摩0.5万元。

4.其他费用0.5万元项目资料打印、科技明白纸复印、布标、标牌等费用0.5万元。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