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200号)文件要求,下达南华县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793万元,用于实施南华县2024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计划完成对2024年全县购置1367台套农业机械进行补贴,并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的操作程序要求将补贴资金793万元兑付到购置农业机械的农户手中。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产品在全省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同档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的30%,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得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
通过2024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对“购机者”补贴资金兑付,鼓励广大农民购买先进实用农业机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快粮食生产,提高粮食产量,同时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为保障粮食生产和有效供给、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