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县财政局关于同意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出租出借闲置国有资产的批复》(南财资〔2025〕20号)文件精神,按照《南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现行财务规则、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和提高单位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利用,将闲置存量资产实现多用途复合利用,促进低效存量向高效增量转变,南华县农业农村局拟将闲置的4处国有资产对外招租,分别是:
一、南华县猪改站
位于南华龙川镇海子山社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96.25m2。内有1680m2和100m2的业务用房2幢。该处闲置资产适用于家庭居住、家庭种植养殖、废品收购站等。
二、南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后场院
位于南华县龙川镇龙旗路,有一小院,内有7间平房共计135m2,卫生间2间5m2,带场院面积为363.91m2。带临街铺面1间14.36m2。该处闲置资产适用于家庭居住、餐饮、冷饮等。
三、原南华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公楼2层6间
位于南华县龙川镇东街46号,在原县农机安全监理站院内。该处闲置资产适用于个人居住、公司办公场所等。
四、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办公楼对面住宿楼4套住房
位于龙川镇龙泉东路48号,南华县农业农村局院内1幢1单元501室、502室及2单元501室、502室,4套住房面积分别为67.93㎡、58.2689㎡、53.93㎡、54.0083㎡。该处闲置资产适用于个人居住、公司办公场所等。
以上闲置资产,现公告对外出租出借,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请在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29日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实地考察,并报名投标。2025年9月30日将统一开标,投标价格高的为中标者。
联系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48号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三楼303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78-7222724。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