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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mzj/2025-0000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民政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2024年10月01日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331401000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有关地方性规划、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组织研究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限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5.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批备案,指导县乡开展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6.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8.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兜住基本民生底线;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人群服务保障;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养老服务风险防控和安全监管;实施养老服务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儿童福利工作生活水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法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党的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管理;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强化依法管界治界;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推进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质量;全面推动慈善事业发;加快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着力打造社工志愿服务品牌;推进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强化民政数据的规范化安全管理和有序化开放共享;着力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加强项目统筹和资金监管;着力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加强机关基础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和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和老龄工作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南华县救助站  

2.南华县殡葬管理所  

3.南华县居民家庭核对中心  

4.南华县殡仪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南华县救助站  

2.南华县殡葬管理所  

3.南华县居民家庭核对中心  

4.南华县殡仪馆  

纳入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  

年末其他人员1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215706.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027398.98,占总收入的95.21%;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188307.91,占总收入的4.7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655618.34元,增长57.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604514.79元,增长52.8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051103.55元,增长356.23%。主要原因是因为一方面困难群众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另一方面是2023年养老服务项目和殡葬基础建设中央预算内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924884.46。其中:基本支出5856637.82,占总支出的5.33%;项目支出104068246.64,占总支出的94.67%;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410867.15元,增长58.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28585.41元,增长29.34%;项目支出增加39082281.74元,增长60.1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因为一方面困难群众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另一方面是因为养老服务项目和殡葬基础建设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56637.8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97385.29元,占基本支出的83.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4702.96元,占基本支出的4.69;遗属补助、退休人员统筹外支出、死亡人员丧葬抚恤金支出684549.57元,占基本支出的11.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068246.6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2330062.46具体项目由中央、省、州县级配套的各项民政事业发展经费组成,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637258.0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143066.16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42330062.46元,资本项支出79578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00703.9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0%。与上年相比增加35736792.19元,增长57.86%,主要原因2023年中央配套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及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417684.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遗属人员补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乡临时救助,惠民殡葬补助,殡葬建设项目、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其他社会救助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78413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包括退休人员);  

3.住房保障(类)支出298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财政补助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33774.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决算为18769.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57%,完成年初预算的9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决算为1500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43%,完成年初预算的75.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支出决算为33774.03,完成年初预算的8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000,决算为18769.03,完成年初预算的93.85%;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00,决算为15005,完成年初预算的75.0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1225.97,下降3.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30.97,下降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增长0.0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工作人员到局机关对接工作,上级领导调研、指导、督导工作,外地相关部门学习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702.96比上年减少35797.04,下降11.53%,主要原因是节能降耗,逐步压缩了办公耗材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及差旅费、联系村委会办公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费用等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南华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5550170.28元,其中,流动资产2929080.84元,固定资产42616801.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287.5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76062.1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84179.5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固定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老年护理院1期完工经审计后转入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华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9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末资产合计45550170.28元,其中货币资金2929080.84元,占总资产的6.43%,其他应收款157037.2万元属于自然资源局借支的经营性公墓保证金,占总资产的0.34%,固定资产42616801.85元,占总资产的93.56%。其他应付款567817.42元,包含经营性公墓、殡仪馆建设保证金、老年护理院及福利中心工程质量保证金;应缴财政款26494元,包含12月份困难群众退款、殡仪馆服务收入、个人所得税、第四季度银行存款利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镜)费用、维修(护)费、租赁金、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部门决算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对应项目填报。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是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400331401111



附件【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