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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mzj-/2023-0516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民政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关于2023年5月20日办理婚姻登记的通告 生效日期:

南华县关于2023年5月20日办理婚姻登记的通告



关于2023年5月20日办理婚姻登记的通告  

  

  

广大准新人朋友:  

“520”,因其谐音我爱你受到年轻人青睐,许多情侣都希望在这个日子领证,情定终身。今年520日正逢周六休息,为体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满足广大准新人朋友“5.20”结婚登记需求,南华县民政局决定加班办理结婚登记。为保证每对新人都能在“5.20”登记领证,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业务范围:结婚登记业务(新登记)。  

二、提前预约。520日当天,南华县婚姻登记窗口实行预约办理婚姻登记。需在520日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可进行网上预约、现场或电话预约,未预约或过了预约时间的,当天不予受理。预约当事人需提前了解办证流程,提前做好婚检,确保证件材料携带齐全,保证办理顺利。  

(一)网上预约。登录办事通”APP,搜索婚姻登记预约点击预约并填写个人信息,预约机构选择南华县民政局即可网上预约。  

(二)现场或电话预约。在520日前可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到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婚姻登记窗口现场提前预约或拨打电话0878-7212125预约;届时将按照预约显示成功的时间安排登记顺序,分时段进行办理。  

三、需要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初婚: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未婚);  

(二)再婚。离婚者: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离婚证》原件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一审判决书同时提供生效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离婚);丧偶者: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原《结婚证》、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原配偶《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丧偶)  

(三)现役军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士官证、军官证、消防员证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部队政治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且三种证件上信息须一致)。  

(四)当事人提交证件照9张(婚检4张,领证5张)5.3*3.5cm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男左女右、红底版)。  

特别注意:集体户口的要有户口本本人页原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要求: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政策相关规定审核材料,材料齐全后现场办理。  

南华县民政局同时提醒准备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幸福来自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来自于两个人牵手相伴走过的路,只要感情好,每天都是好日子,希望广大准新人理性对待结婚登记日期,不必要扎堆在一些特殊日期进行登记,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五、办理时间:20235209:00—12:0013:00—17:00  

、办理地点:南华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七、咨询电话:0878-7212125  

                                                             

  

南华县民政局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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