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 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11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云南省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贫开发〔2016〕4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2018年11月16日至25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建10个考核验收组,对我县脱贫退出指标达标情况开展自检自查,依据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乡镇、贫困县脱贫退出的自检自查结果,南华县已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拟向省、州申请贫困县退出,现予以公示。
南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6日
南华县贫困县退出自检自查结果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认定情况 |
自评结果 |
1 |
贫困发生率 |
贫困发生率将至3%以下。 |
南华县贫困发生率为1.16%。 |
达标 |
2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2018年南华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7年9659元的基础上增长至10606元,增幅为9.8%,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达标 |
3 |
贫困村退出 |
贫困村退出比例达到90%以上。 |
南华县共有贫困行政村75个,2016年出列4个,2017年出列5个,2018年出列66个,全县75个贫困行政村达到脱贫退出的标准,并已全部退出,贫困村退出率达100%。 |
达标 |
4 |
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精准到户 |
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带动、教育帮扶、资产收益、就业培训、有序转移就业、金融扶持和生态扶持等项目、资金至少有一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扶持,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百分之百全覆盖。 |
南华县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总目标,安排专项扶贫资金认真实施精准到户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整乡整村推进、转移就业培训、扶贫到户贷款等项目;整合行业部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生态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项目,确保670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00%享受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帮扶,每户贫困户户均至少有一项多数两项以上措施扶持,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贫困户100%全覆盖。 |
达标 |
5 |
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并通过国家验收 |
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验收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
全县75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其中:小学61所,10项达标的有59所,9项达标的有2所;初级中学14所,10项达标的有13所,9项达标的有1所。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为0.369,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为0.272,已达到国家评估认定标准。小学入学率为99.98%,辍学率为0.09%,初中毛入学率为119.82%,辍学率为0.08%,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2018年1月17日至19日,省督导检查组对南华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进行了评估检查,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2018年12月4日至6日,接受了国家督导检查组对南华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检查验收。 |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