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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的通告


日期:2018年07月04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市容环境,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规范市场经营管理。严禁在城市道路两侧、校园周边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乱堆物品、摆设摊点、流动经营。

二、规范户外经营行为。严禁沿街商铺倚门设摊、店外设棚等占道经营、门店延伸占道行为。

三、规范商家、厂家节假日促销行为。未经审批,严禁任何企业、单位、个人在任何路段搭棚设点,占道堆放物品,举办各类促销、展示活动。

四、未经批准,严禁在户外进行电、氧、气焊等加工作业,以及占道修理等作业。

五、临街商户要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六、所有车辆应当在规定地点或划定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停放,禁止工程车辆在城区主干道停放。

七、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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