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产业园及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楚商通﹝2018﹞18号)文件精神,南华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申报的2017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项目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2018年6月30日县经信局、财政局对南华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2017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电子商务广场)建设项目及申报材料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南华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申报的2017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项目,使用面积2760平方米,具备电子商务孵化、培训功能,目前入驻电子商务、物流等企业21户,南华华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华蓝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实现网络销售额205.8万元,符合申报条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18年7月2日—7月6日。
对该项目申报有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县经信局,0878-7222133;县财政局,0878-7222622。
南华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南华县财政局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