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南华县城区设置交通严管路段的通告


日期:2018年06月26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确保道路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文明路、北街、东街、南街、西街、百货街、粮贸街、个私街、南大巷等道路设置为严管路段,严管路段除停车泊位外禁止车辆停放。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止违停路段

(一)文明路:个私街红绿灯路口——堡子山交叉口;

(二)古城路:个私街红绿灯路口——龙泉路交叉口;

(三)古城路:个私街红绿灯路口——土城大桥;

(四)文笔路: 堡子山交叉口——南大线交叉口;

(五)南 街:十字街街口——文明路交叉口;

(六)北 街:十字街街口——龙泉路交叉口;

(七)西 街:十字街街口——百货街交叉口;

(八)东 街:十字街——东门坡叉口;

(九)粮贸街:东街交叉口——龙泉路交叉口;

(十)百货街:西街交叉口——龙泉路交叉口;

(十一)个私街:龙坪南路交叉口——个私街红绿灯交叉口;

(十二)南大巷:东街交叉口——文明路交叉口。

二、单向通行路段

(一)由北门外往南至十字街路段实行单向通行;

(二)车辆由南往北途经十字街时,由十字街往北门外方向禁止车辆通行,可选择沿西街往百货街方向通行、沿东街往粮贸街或者东门坡方向分流通行。

三、管理措施

(一)执法部门将采取现场执法与电子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严管路段实施严格管理。

(二)在严管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车辆实施拖移,并处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3分。

本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

上一条: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 公示(2018)第7号
下一条: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D530000201806180024号举报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