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南华县城区人居环境、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情况,确保道路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设置为严管路段,具体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一)龙泉路:龙坪路与龙泉路交叉口—大秋树村(双钱之星商店门口)、西河大道与龙泉路交叉口— 龙城大道与龙泉路交叉口(除停车泊位外,全路段禁止车辆占道停放)。
(二)红山路:幸福街与红山路交叉口—红山路与龙泉路交叉口、龙泉路与红山路交叉口—红山路与滨河大道交叉口(除停车泊位外,全路段禁止车辆占道停放);
(三)华宝路:龙屯路与华宝路交叉口—华宝路与龙坪路交叉口、华宝路与龙坪路交叉口—华宝路与海埂路交叉口、华宝路与海埂路交叉口—华宝路与菌王路交叉口(除停车泊位外,全路段禁止车辆占道停放)。
(四)龙泉广场:北至龙泉路交叉口、南至东兴街交叉口、西至民贸街交叉口。
(五)龙山路:华强路与龙山路交叉口—龙山路与南永公路交叉口(除停车泊位外,全路段禁止车辆占道停放)。
(六)龙祥街:龙山路与龙祥街交叉口—西河大道与龙祥街交叉口(除停车泊位外,全路段禁止车辆占道停放)。
(七)龙城大道:龙城大道与海子山红绿灯交叉口—龙城大道与龙泉路交叉口(全路段禁止车辆占道停放)。
(八)斗山社区魏家山村口至公务中心出口处(全路段禁止车辆占道停放)。
二、管理措施
(一)执法部门将采取现场执法与电子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严管路段进行严格管理。
(二)在上述严管路段占道停放的车辆,执法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对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车辆,将依法进行拖移。
(三)对上述违法行为将不定期进行曝光。
本通告自2019年12月23日开始实行。
特此通告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